本申請涉及船舶,尤其涉及一種船舶外板表面處理方法。
背景技術:
1、在船舶建造與修理領域,表面處理技術始終是保障船舶質量與壽命的關鍵環節。傳統處理一般采用噴砂和打磨,噴砂能夠高效地去除船體表面的氧化物、銹蝕及舊涂層,為后續的涂裝工作提供良好基礎,從而確保船只的性能與使用壽命;打磨則可進一步優化表面平整度,提升涂層的附著力。不過傳統噴砂在船塢作業時,容易產生大量粉塵,不僅危害人員健康,更污染環境難以滿足環保發展要求。
2、近年超高壓水射流除銹技術因環保優勢逐漸興起,利用高壓純水沖擊除銹,減少粉塵和固廢污染,契合了環保的發展要求。不過超高壓水射流除銹后,鋼板表面會出現返銹的情況,無法滿足高性能油漆的使用條件。超高壓水除銹后鋼板殘留水跡易引發返銹,只能使用低表面處理涂料,而此類涂料防護性能和耐久性欠佳,難以滿足船舶在復雜海洋環境下的長期使用需求。
技術實現思路
1、本發明實施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船舶外板表面處理方法,其能夠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上述問題。
2、為達上述目的,本申請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3、一方面,作為本申請一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船舶外板表面處理方法,包括:
4、步驟s100,船體合攏后,對船殼外板合攏焊縫進行焊接得到船舶外板合攏焊縫區域;割除支撐碼并進行打磨得到支撐碼打磨區域;
5、步驟s200,采用水噴砂設備對所述船舶外板合攏焊縫區域和所述支撐碼打磨區域進行水噴砂處理,使所述船舶外板合攏焊縫區域和所述支撐碼打磨區域的粗糙度達到50微米至100微米,鹽分小于50mg/m2;
6、步驟s300,采用第一激光除銹設備對船舶外板沿船身方向自上而下進行第一次激光除銹處理;
7、步驟s400,采用第二激光除銹設備對船舶外板沿船身方向自上而下進行第二次激光除銹處理,所述第二激光除銹設備跟蹤所述第一激光除銹設備的運動軌跡進行運動并與所述第一激光除銹設備之間保持移動間距;其中,所述第一激光除銹設備的輸出功率大于所述第二激光除銹設備的輸出功率。
8、優選的,所述第一激光除銹設備配置為連續激光除銹裝備;所述連續激光除銹裝備的輸出功率大于等于3000w且功率連續輸出。
9、優選的,所述第二激光除銹設備配置為脈沖激光除銹裝備;所述脈沖激光除銹裝備的輸出功率大于等于1000w。
10、優選的,所述移動間距為2米至8米。
11、優選的,所述第二激光除銹設備的掃描線寬為5mm至200mm,所述第二激光除銹設備的掃描線寬隨著所述移動間距的增大而減小。
12、優選的,所述步驟s200之后和所述步驟s300之前還包括:
13、步驟s500,采用水除銹設備對船舶外板沿船身方向自上而下進行噴水除銹處理,且所述第一激光除銹設備跟蹤所述水除銹設備的運動軌跡進行運動并與所述水除銹設備之間保持跟蹤間距;其中,所述水除銹設備輸出的水壓大于230mp。
14、優選的,所述跟蹤間距為5米至15米。
15、優選的,所述第一激光除銹設備的輸出噴頭與所述船舶外板之間的間距為50cm-80cm;所述第二激光除銹設備的輸出噴頭與所述船舶外板之間的間距為50cm-80cm。
16、優選的,所述步驟s400中采用第二激光除銹設備對船舶外板沿船身方向自上而下進行第二次激光除銹處理后,所述船舶外板的表面達到sa2.5級以上除銹,所述船舶外板的粗糙度達到30微米至75微米。
17、優選的,步驟s300之后步驟s400之前還包括:
18、步驟s600,對船塢底部進行清掃、通風,以清潔船塢底部殘留水漬。
19、本申請的有益效果為:
20、本申請中提供的舶外板表面處理方法采用水噴砂預處理配合兩級功率差異化的激光設備進行除銹處理,第一次激光除銹處理可以處理外邊表面的大面積返銹、頑固涂層以及殘存在鋼板表面水漬以減少返銹情況發生,再配合第二次激光除銹處理通過脈沖激光對表面粗糙縫里的銹跡、涂層以及水漬進行深層次處理確保外板表面的狀態可以滿足高性能油漆對基材表面的需求標準,為外板油漆提供良好的施工條件。
1.一種船舶外板表面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外板表面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激光除銹設備配置為連續激光除銹裝備;所述連續激光除銹裝備的輸出功率大于等于3000w且功率連續輸出。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外板表面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激光除銹設備配置為脈沖激光除銹裝備;所述脈沖激光除銹裝備的輸出功率大于等于1000w。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外板表面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間距為2米至8米。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外板表面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激光除銹設備的掃描線寬為5mm至200mm,所述第二激光除銹設備的掃描線寬隨著所述移動間距的增大而減小。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外板表面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200之后和所述步驟s300之前還包括: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船舶外板表面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跟蹤間距為5米至15米。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外板表面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激光除銹設備的輸出噴頭與所述船舶外板之間的間距為50cm-80cm;所述第二激光除銹設備的輸出噴頭與所述船舶外板之間的間距為50cm-80cm。
9.根據權利要求1至8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船舶外板表面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400中采用第二激光除銹設備對船舶外板沿船身方向自上而下進行第二次激光除銹處理后,所述船舶外板的表面達到sa2.5級以上除銹,所述船舶外板的粗糙度達到30微米至75微米。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8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船舶外板表面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s300之后步驟s400之前還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