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惡臭氣體與廢水的協同處理方法,其包括如下步驟: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惡臭氣體與廢水的協同處理方法,其中,所述惡臭氣體的成分包括:氨40-60mg/m3、硫化氫20-30mg/m3、非甲烷總烴350-450mg/m3、芳香烴50-150mg/m3、有機含硫化合物30-120mg/m3;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惡臭氣體與廢水的協同處理方法,其中,進入生化池的廢水的cod為100-250mg/l。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惡臭氣體與廢水的協同處理方法,其中,以生化池內廢水體積為基準,活性炭的投加量為0.05-0.4g/l。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惡臭氣體與廢水的協同處理方法,其中,生化反應時,生化池內廢水的溫度為25-38℃。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惡臭氣體與廢水的協同處理方法,其中,s3中對污泥的處理方法包括:向污泥中投加無機破乳劑,再加入緩釋氧化劑進行氧化反應,脫水分離、干燥,得到再生活性炭。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惡臭氣體與廢水的協同處理方法,其中,以污泥總質量為基準,無機破乳劑的投加量為0.01-1.5g/l;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惡臭氣體與廢水的協同處理方法,其中,以污泥總質量為基準,緩釋氧化劑的投加量為0.5-5g/l;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惡臭氣體與廢水的協同處理方法,其中,脫水分離的方式為離心,離心轉速為1000-5000rmp;
10.一種惡臭氣體與廢水的協同處理系統,其用于實施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惡臭氣體與廢水的協同處理方法,所述協同處理系統包括:惡臭氣體吸附裝置、惡臭氣體富集管路、多氣路混合與輸出裝置、活性炭投加系統、協同降解生化池、污泥活性炭氧化再生裝置、污泥活性炭脫水干燥裝置;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惡臭氣體與廢水的協同處理系統,其中,所述協同降解生化池和/或污泥活性炭脫水干燥裝置還分別設有惡臭氣體出口,惡臭氣體出口連接所述惡臭氣體吸附裝置的入口。
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惡臭氣體與廢水的協同處理系統,其中,污泥活性炭脫水干燥裝置設有污泥排出口,污泥活性炭脫水干燥裝置的污泥排出口連接協同降解生化池的活性炭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