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開涉及車載照明設備的,特別是涉及一種慢行燈、后視鏡照明裝置及汽車。
背景技術:
1、為了保障汽車在環境昏暗中的行駛安全,大部分的汽車會在后視鏡上安裝慢行燈。諸如中國專利文獻cn115447489a中提供了一種后視鏡,當車速低于10km/h的時候,能夠通過慢行燈組件給車身側向提供補光,以提升汽車行駛的安全性。然而,由于后視鏡上的安裝空間狹小,使得慢行燈組件的結構只能適應性縮小,從而使得慢行燈組件的出光范圍窄、光效弱,最終導致慢行燈組件對車身側向的光照效果差。
技術實現思路
1、本公開的目的是克服現有技術中的不足之處,提供一種出光范圍更寬、光效更均勻的慢行燈、后視鏡照明裝置及汽車。
2、本公開的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的:
3、一種慢行燈,包括光源件及光學件;
4、所述慢行燈還包括勻光片,所述光學件為聚光內透鏡;
5、所述光源件、所述聚光內透鏡及所述勻光片依次設置;所述勻光片具有凹凸入光面,所述凹凸入光面與所述聚光內透鏡的出光面之間形成光散射間隙;所述光源件發出的光通過所述聚光內透鏡匯聚于所述光散射間隙內;所述凹凸入光面用于接收并擴散所述光,以使所述光通過所述勻光片均勻投射出。
6、在其中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光源件包括背板及燈珠,所述燈珠安裝于所述背板上;所述聚光內透鏡的入光部覆蓋住所述燈珠,所述入光部的邊緣貼合于所述背板設置。
7、在其中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慢行燈還包括投影燈模組,所述投影燈模組與所述勻光片避位設置,且所述投影燈模組的出光口與所述勻光片的出光面均朝向同一側。
8、在其中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慢行燈還包括分光隔擋件,所述分光隔擋件上分隔開設有第一出光窗口及第二出光窗口;所述第一出光窗口與所述投影燈模組的出光口相對設置,所述第二出光窗口與所述勻光片的出光面相對設置。
9、在其中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慢行燈還包括透光面罩,所述透光面罩位于所述投影燈模組的出光口之前及所述勻光片的出光面之前;所述透光面罩設有平面透光結構,所述平面透光結構與所述投影燈模組的出光口相對設置。
10、在其中一些實施例中,所述透光面罩的外表面為平直面,且所述透光面罩的外表面用于與后視鏡本體的外表面持平;或者,
11、所述透光面罩的外表面用于下沉于后視鏡本體的外表面;或者,
12、所述透光面罩的外表面為曲面,且所述透光面罩的外表面的弧度用于與后視鏡本體的外表面的弧度適配。
13、在其中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凹凸入光面的垂直剖切面呈波浪狀;或者,
14、所述凹凸入光面的垂直剖切面呈鋸齒狀。
15、在其中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凹凸入光面上設有線條紋;及/或,
16、所述凹凸入光面上設有網格紋;及/或,
17、所述凹凸入光面上設有菱形紋;及/或,
18、所述凹凸入光面上設有圓形紋。
19、一種后視鏡照明裝置,包括后視鏡本體及上述任一實施例的慢行燈;所述慢行燈安裝于所述后視鏡本體上。
20、一種汽車,包括上述任一實施例的后視鏡照明裝置。
21、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公開至少具有以下優點:
22、上述的慢行燈,由于光源件、聚光內透鏡及勻光片依次設置,使得勻光片的凹凸入光面與聚光內透鏡的出光面之間能形成光散射間隙,從而使得光源件發出的光能通過聚光內透鏡的聚光作用匯聚于光散射間隙內,之后光在勻光片的凹凸入光面上發生折射并擴散開,擴散開的光通過勻光片能夠更均勻地投射出去。與現有技術相比,上述的慢行燈的出光范圍更寬、光效更均勻,能夠改善車身側向的夜間視野。
1.一種慢行燈,包括光源件及光學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慢行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件包括背板及燈珠,所述燈珠安裝于所述背板上;所述聚光內透鏡的入光部覆蓋住所述燈珠,所述入光部的邊緣貼合于所述背板設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慢行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慢行燈還包括投影燈模組,所述投影燈模組與所述勻光片避位設置,且所述投影燈模組的出光口與所述勻光片的出光面均朝向同一側。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慢行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慢行燈還包括分光隔擋件,所述分光隔擋件上分隔開設有第一出光窗口及第二出光窗口;所述第一出光窗口與所述投影燈模組的出光口相對設置,所述第二出光窗口與所述勻光片的出光面相對設置。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慢行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慢行燈還包括透光面罩,所述透光面罩位于所述投影燈模組的出光口之前及所述勻光片的出光面之前;所述透光面罩設有平面透光結構,所述平面透光結構與所述投影燈模組的出光口相對設置。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慢行燈,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面罩的外表面為平直面,且所述透光面罩的外表面用于與后視鏡本體的外表面持平;或者,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慢行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凹凸入光面的垂直剖切面呈波浪狀;或者,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慢行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凹凸入光面上設有線條紋;及/或,
9.一種后視鏡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后視鏡本體及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慢行燈;所述慢行燈安裝于所述后視鏡本體上。
10.一種汽車,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9中所述的后視鏡照明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