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物聯網的智能控制終端,具體是一種工業智能終端。
背景技術:
工業現場分布著大量的機器和傳感器,然而這些設備實時地產生海量數據,但是由于技術、成本等諸多因素限制,目前工業企業大部分的機器和傳感器并沒有連網,海量數據被禁錮在現場設備中;要實現工業4.0,首先要解決這些數據采集問題,其次,工業現場設備需要布設采集點多、存在多種通信協議、對數據的實時性安全性要求高。
鑒于以上現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陷,有必要將其進一步改進,使其更具備實用性,才符合實際使用情況。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工業智能終端,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工業智能終端,是由液晶屏、GPRS模塊、SIM卡、串行接口、單片機系統、GPS模塊、DC/DC電源、FLASH模塊、電子開關、LDO線性穩壓器、指示燈組成;所述單片機系統與GPRS模塊、指示燈相連;所述GPRS模塊外部設置有SIM卡;所述單片機系統的主板上設有串行接口,單片機系統通過串行接口與GPRS模塊、GPS模塊和液晶屏相連接;所述FLASH模塊設在單片機的內部;所述DC/DC電源與電子開關相連,在電子開關于單片機系統的線路上設有LDO線性穩壓器。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串行接口是由五個組成。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串行接口為UART接口。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單片機系統是由單片機、晶振、復位電路、調試接口、JIAG接口組成;單片機與晶振、復位電路、調試接口和JIAG接口相連。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單片機采用ST公司的單片機。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FLASH模塊通過SPI接口擴展16M字節 NOR FLASH。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統設計功能集中,有統一的配置接口,安裝簡單協作穩定,其運行嵌入式操作系統,支持多種標準通訊協議,實現工業物聯網所要求的全面感知、數據的可靠傳遞和智能運算;可廣泛應用于智能農業、水利監測、環境便于與各種平臺的無縫連接,以監測、工廠自動化、電力自動化、物流及車隊管理、石油及天然氣等領域。
附圖說明
圖1為一種工業智能終端的檢測主控板的系統框圖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一種工業智能終端的單片機處理器的系統框圖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液晶屏1、GPRS模塊2、SIM卡3、串行接口4、單片機系統5、GPS模塊6、DC/DC電源7、FLASH模塊8、電子開關9、LDO線性穩壓器10、指示燈11、單片機12、晶振13、復位電路14、調試接口15、JIAG接口16。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2,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工業智能終端,是由液晶屏1、GPRS模塊2、SIM卡3、串行接口4、單片機系統5、GPS模塊6、DC/DC電源7、FLASH模塊8、電子開關9、LDO線性穩壓器10、指示燈11組成;所述單片機系統5與GPRS模塊2、指示燈11相連;所述GPRS模塊2外部設置有SIM卡3;用于GPRS斷鏈時存放監測數據,在GPRS鏈路恢復后再傳送給服務器;所述單片機系統5的主板上設有串行接口4,單片機系統5通過串行接口4與GPRS模塊2、GPS模塊6和液晶屏1相連接;所述FLASH模塊8設在單片機的內部,主要用來存儲加密信息;所述DC/DC電源7與電子開關9相連,在電子開關9于單片機系統5的線路上設有LDO線性穩壓器10,用于防止被測設備啟動時可能會產生高壓電脈沖,對工業智能終端產生損壞。
所述串行接口4是由五個組成,其中一個為備用接口。
所述串行接口4為UART接口。
所述單片機系統5是由單片機12、晶振13、復位電路14、調試接口15、JIAG接口16組成;單片機12與晶振13、復位電路14、調試接口15和JIAG接口16相連。
所述單片機采用ST公司的單片機,具有延時上電和延時關電功能。
所述FLASH模塊8通過SPI接口擴展16M字節 NOR FLASH,用于存放運行程序。
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本實用新型統設計功能集中,有統一的配置接口,安裝簡單協作穩定,其運行嵌入式操作系統,支持多種標準通訊協議,實現工業物聯網所要求的全面感知、數據的可靠傳遞和智能運算;可廣泛應用于智能農業、水利監測、環境便于與各種平臺的無縫連接,以監測、工廠自動化、電力自動化、物流及車隊管理、石油及天然氣等領域。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