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涉及廚房電器,特別涉及一種燃燒器組件及燃氣灶。
背景技術:
1、燃燒器作為燃氣灶的核心部件,主要包括爐頭座、分火器、中心火蓋、外環火蓋和內環火蓋等結構。在燃氣灶的使用過程中,燃氣與空氣的混合氣從中心火蓋和外環火蓋上的火孔中噴出,點火針放射高頻電火花將從火孔中溢出的空氣與燃氣的混合氣體點燃。
2、大部分燃燒器的爐頭座上還設有熱電偶,熱電偶能夠檢測到混合氣體的供火狀態,當燃燒器在使用過程中由于用戶在烹飪過程中操作不當造成燃燒器中的火焰突然熄滅時,熱電偶能夠自動關閉燃氣灶的進氣閥門,實現燃氣灶熄火保護的功能。
3、然而由于結構缺陷,現在的熱電偶的檢測精度與可靠性存在不足,特別是在燃燒器處于極小火的供火狀態下時,熱電偶容易發生誤判而自動切斷氣源,從而嚴重影響用戶的使用體驗。
技術實現思路
1、基于此,有必要針對燃氣灶無法在極小火狀態下穩定燃燒的問題,提供一種燃燒器組件及燃氣灶。
2、一種燃燒器組件,包括:
3、具有火孔的燃燒器,所述燃燒器能夠在不同供火狀態之間切換;及
4、溫度感應件,所述溫度感應件的一端端部形成感應端;
5、其中,所述溫度感應件能夠根據所述燃燒器的供火狀態在不同位置之間切換,以改變所述感應端相對所述火孔的距離,且所述感應端相對所述火孔的距離大小與所述火孔產生的火焰長度呈負相關。
6、上述燃燒器組件,隨著燃燒器在不同供火狀態之間切換,溫度感應件的感應端相對火孔的距離也隨之變化,從而可始終處于合適的位置。當火孔產生的火焰的長度較長時,溫度感應件的感應端相對于火孔的距離較遠,從而使感應端位于火焰的外焰中以防止感應端積碳。而當火孔產生的火焰的長度較短時,溫度感應件的感應端相對于火孔的距離較短,從而使感應端依然位于火焰的外焰中,防止感應端無法檢測到火焰而發生誤判。因此,溫度感應件一方面可在長時間使用后保持較高的檢測精度與檢測準確性,另一方面可在燃燒器處于極小火狀態時依然檢測到火焰,保證燃燒器在極小火狀態下的穩定燃燒,從而有效提高了用戶的使用體驗。
7、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溫度感應件能夠繞一轉動中心轉動,以使所述感應端遠離或靠近所述火孔。
8、如此,通過控制溫度感應件轉動,即可迅速調節感應端相對于火孔的距離,進而使溫度感應件的感應端始終保持在合適位置。
9、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燃燒器組件還包括驅動模塊,所述驅動模塊傳動連接于所述溫度感應件遠離所述感應端的一端,所述驅動模塊用于驅動所述溫度感應件繞所述轉動中心轉動以在不同位置之間切換。
10、如此,在驅動模塊的驅動下,溫度感應件可根據閥體組件的狀態迅速調整所在位置。
11、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驅動模塊包括:
12、固定件,位于所述燃燒器一側,所述溫度感應件遠離所述感應端的一端配接于所述固定件;及
13、驅動件,位于所述燃燒器一側并傳動連接于所述固定件,所述驅動件用于驅動所述固定件帶動所述溫度感應件繞所述轉動中心轉動。
14、如此,溫度感應件通過固定件傳動連接于驅動件,通過控制驅動件,即可實現溫度感應件的位置調節。
15、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驅動模塊還包括限位件,所述限位件位于所述燃燒器一側,所述限位件具有限位空間,所述固定件可移動地限位于所述限位空間內。
16、如此,限位件可引導固定件沿一定軌跡移動,從而限定溫度感應件的移動軌跡。
17、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限位件開設有連通所述限位空間的滑槽,所述固定件的外表面凸設有限位部,所述限位部可移動地限位于所述滑槽內。
18、如此,限位件通過滑槽引導固定件沿一定軌跡移動,從而限定溫度感應件的移動軌跡。
19、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自靠近所述燃燒器的一側至遠離所述燃燒器的一側,所述滑槽遠離所述燃燒器的一端端部朝所述火孔所在側傾斜延伸。
20、如此,當固定件朝遠離燃燒器的方向移動時,由于滑槽的一端傾斜延伸,因此固定件朝靠近燃燒器的方向轉動,從而帶動溫度感應件轉動而使其感應端靠近火孔。
21、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限位件設有連通所述限位空間的活動槽,所述感應件遠離所述感應端的一端設有連接線,所述連接線部分位于所述活動槽內。
22、如此,可防止連接線與限位件發生干涉而影響溫度感應件的位置切換。
23、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限位件貼合于所述燃燒器。
24、如此,可防止固定件從限位件上脫落。
25、一種燃氣灶,包括上述燃燒器組件。
1.一種燃燒器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燒器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溫度感應件(230)能夠繞一轉動中心轉動,以使所述感應端遠離或靠近所述火孔(210a)。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燃燒器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燒器組件還包括驅動模塊(270),所述驅動模塊(270)傳動連接于所述溫度感應件(230)遠離所述感應端的一端,所述驅動模塊(270)用于驅動所述溫度感應件(230)繞所述轉動中心轉動以在不同位置之間切換。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燃燒器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模塊(270)包括: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燃燒器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模塊(270)還包括限位件(275),所述限位件(275)位于所述燃燒器(210)一側,所述限位件(275)具有限位空間(275a),所述固定件(271)可移動地限位于所述限位空間(275a)內。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燃燒器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件(275)開設有連通所述限位空間(275a)的滑槽(2754a),所述固定件(271)的外表面凸設有限位部(2712),所述限位部(2712)可移動地限位于所述滑槽(2754a)內。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燃燒器組件,其特征在于,自靠近所述燃燒器(210)的一側至遠離所述燃燒器(210)的一側,所述滑槽(2754a)遠離所述燃燒器(210)的一端端部朝所述火孔(210a)所在側傾斜延伸。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燃燒器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件(275)設有連通所述限位空間(275a)的活動槽(2752a),所述感應件遠離所述感應端的一端設有連接線,所述連接線部分位于所述活動槽(2752a)內。
9.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燃燒器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件(275)貼合于所述燃燒器(210)。
10.一種燃氣灶,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至9任一項所述的燃燒器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