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開涉及車輛智能配件,特別涉及一種車載照明系統。
背景技術:
1、隨著汽車技術的發展,車內照明燈也處于快速迭代期,技術成熟度逐步提升。
2、目前,車內照明燈通常采用前裝裝配方式,即車內照明燈安裝于車體內部預設的安裝槽中。
3、然而,車內照明燈使用前裝裝配方式,其安裝位置是固定的,照明范圍無法調整,這使得車內的照明靈活性較差。
技術實現思路
1、本公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車載照明系統,可以解決相關技術中存在的技術問題,所述車載照明系統的技術方案如下:
2、第一方面,本公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車載照明系統,所述車載照明系統包括燈具、語音采集模塊和車機;
3、所述燈具位于車體內部,且所述燈具與所述車體可拆卸連接;
4、所述語音采集模塊與所述車機電性連接,所述語音采集模塊用于:采集車內的語音;
5、所述車機與所述燈具通訊連接,所述車機用于:
6、獲取所述車內的語音,識別所述車內的語音包含的操作指示信息,基于所述操作指示信息控制所述燈具的工作狀態。
7、在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燈具包括本體、燈體和控制單元;
8、所述本體與所述車體可拆卸連接;
9、所述燈體與所述本體相連;
10、所述控制單元分別與所述燈體、所述本體電性連接,且與所述車機通訊連接,所述控制單元用于:基于所述車機發送的操作指示信息分別調整所述本體和所述燈體的工作狀態。
11、在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本體包括座體和轉向機構,所述座體與所述車體可拆卸連接,所述轉向機構的一端與所述座體傳動連接,所述轉向機構的另一端與所述燈體相連;
12、所述控制單元與所述轉向機構電性連接,所述控制單元用于:基于所述車機發送的第一操作指示信息調整所述轉向機構的另一端的朝向。
13、在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控制單元用于:
14、基于所述車機發送的第二操作指示信息控制所述燈體開啟或關閉;
15、基于所述車機發送的第三操作指示信息調整所述燈體的亮度。
16、在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燈具還包括第一控件、第二控件和第三控件,所述第一控件、所述第二控件和所述第三控件分別與所述本體傳動連接,且分別與所述控制單元電性連接;
17、所述控制單元用于:基于所述第一控件受到的第一觸控操作,調整所述燈體的朝向,基于所述第二控件受到的第二觸控操作,控制所述燈體的開啟或關閉,基于所述第三控件受到的第三觸控操作,調整所述燈體的亮度。
18、在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車機包括顯示屏和控制器;
19、所述顯示屏與所述控制器電性連接;
20、所述控制器與所述燈具通訊連接,所述控制器用于:基于所述顯示屏接收到的觸控操作指令控制所述燈具的工作狀態。
21、在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車機預存有至少一個語音特征信息;
22、所述識別所述車內的語音包含的操作指示信息,基于所述操作指示信息控制所述燈具的工作狀態,包括:
23、識別所述車內的語音包含的多個操作指示信息,確定所述多個操作指示信息中與所述至少一個語音特征信息相匹配的目標操作指示信息,基于所述目標操作指示信息控制所述燈具的工作狀態。
24、在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燈具與所述車體通過3m無痕膠相粘接。
25、在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車機與所述燈具通過藍牙連接。
26、第二方面,本公開提供了一種車輛,所述車輛包括第一方面及其可能實現方式中的車載照明系統。
27、本公開的實施例提供的技術方案至少包括以下有益效果:
28、本公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車載照明系統,在該車載照明系統中,燈具能夠與車體可拆卸連接,這使得用戶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將燈具安裝在車內的不同位置,從而提升了車內的照明靈活性。此外,用戶可以對語音采集模塊口述操作指令以控制燈具的工作狀態,相較于相關技術中只能通過手動按壓的方式實現開啟或關閉的技術方案,提升了車內照明系統的操作便捷性。
29、應當理解的是,以上的一般描述和后文的細節描述僅是示例性和解釋性的,并不能限制本公開。
1.一種車載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載照明系統包括燈具(1)、語音采集模塊(2)和車機(3);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載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1)包括本體(11)、燈體(12)和控制單元(13);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載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本體(11)包括座體(111)和轉向機構(112),所述座體(111)與所述車體可拆卸連接,所述轉向機構(112)的一端與所述座體(111)傳動連接,所述轉向機構(112)的另一端與所述燈體(12)相連;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載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單元(13)用于: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載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1)還包括第一控件(14)、第二控件(15)和第三控件(16),所述第一控件(14)、所述第二控件(15)和所述第三控件(16)分別與所述本體(11)傳動連接,且分別與所述控制單元(13)電性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載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機(3)包括顯示屏(31)和控制器(32);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載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機(3)預存有至少一個語音特征信息;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任一項所述的車載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1)與所述車體通過3m無痕膠相粘接。
9.根據權利要求1至7任一項所述的車載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機(3)與所述燈具(1)通過藍牙連接。
10.一種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包括如權利要求1至9任一項所述的車載照明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