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術屬于電動工具,具體關于一種改進的電動工具外殼,以及采用該電動工具外殼的電錘。
背景技術:
1、電動工具作為人們日常工作中的常用工具,通常會在機殼內部設置傳動機構來連接動力機構和操作機構。為了提供潤滑降低摩擦力,以及降低溫升,通常會為傳動機構添加潤滑脂,但傳動機構在工作時會產生氣流,潤滑脂在氣流的作用下會產生流動,若機殼密封不到位在長時間使用后可能產生漏油情況。
2、公開于該背景技術部分的信息僅僅旨在增加對本實用新型的總體背景的理解,而不應當被視為承認或以任何形式暗示該信息構成已為本領域一般技術人員所公知的現有技術。
技術實現思路
1、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改進的電動工具殼體,以解決漏油問題。
2、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一具體實施例提供一種電動工具殼體,其特征在于,包括相對設置的兩個外殼、分隔件和密封圈,所述外殼之間形成有安裝空間;所述分隔件固定于所述安裝空間內,并將所述安裝空間分隔成第一空間和第二空間,所述第一空間被配置為收容電動工具傳動機構,所述第二空間被配置為收容電機,所述分隔件與外殼的內壁之間形成有蜿蜒曲折的流道;所述密封圈至少部分擠壓于所述分隔件和外殼之間。
3、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中,所述外殼在第一空間內靠近分隔件處的內壁上設置有環狀的凹槽,所述分隔件包括基板,以及由所述基板側壁向外凸伸并能夠插入所述凹槽內的環形凸出部,所述流道包括所述凸出部和凹槽之間的第一間隙。
4、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中,所述外殼的內壁上設有止擋部,所述止擋部位于所述凹槽的上方且朝所述安裝空間的內部突出,所述流道包括所述止擋部和所述分隔件的外周壁之間的第二間隙。
5、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一間隙在所述流道流通方向上的寬度大于所述第二間隙在所述流道流通方向上的寬度。
6、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中,所述分隔件上設置有用于容納所述密封圈的第一容納槽。
7、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容納槽的底部開設有定位孔,所述密封圈凸伸有插入所述定位孔內的定位柱。
8、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中,兩個所述外殼的至少其中之一設置有用于容納所述密封圈的第二容納槽。
9、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一種電錘,包括如上所述的電動工具殼體、前筒、電機、傳動組件和擊打組件,所述前筒固定于所述外殼,并連通所述第一空間;所述電機安裝于所述第二空間內;所述傳動組件安裝于所述第一空間內,并連接所述電機;所述擊打組件安裝于所述前筒和第一空間內,并連接所述傳動組件。
10、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中,所述傳動組件包括齒輪箱和連接于所述齒輪箱的曲軸,所述外殼的內壁上設置有用于支撐所述齒輪箱的支撐筋,所述擊打組件連接于所述曲軸。
11、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中,所述外殼的內壁上設置有隔板,所述曲軸設置于隔板和支撐筋之間,且所述隔板上開設有至少兩個通孔。
12、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電動工具殼體通過設置曲折的流道,使上方傳動機構產生的氣流在向下方移動時產生紊流,潤滑脂受氣流驅動向下方流動時動能被消耗,因此降低了漏油概率,提高了長時間使用的穩定性。
1.一種電動工具殼體,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工具殼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殼(10)在第一空間(11)內靠近分隔件(30)處的內壁上設置有環狀的凹槽(14),所述分隔件(30)包括基板(34),以及由所述基板(34)側壁向外凸伸并能夠插入所述凹槽(14)內的環形凸出部(33),所述流道包括所述凸出部(33)和凹槽(14)之間的第一間隙(151)。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工具殼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殼(10)的內壁上設有止擋部(13),所述止擋部(13)位于所述凹槽(14)的上方且朝所述安裝空間的內部突出,所述流道包括所述止擋部(13)和所述分隔件(30)的外周壁之間的第二間隙(152)。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工具殼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間隙(151)在所述流道流通方向上的寬度大于所述第二間隙(152)在所述流道流通方向上的寬度。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工具殼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隔件(30)上設置有用于容納所述密封圈(20)的第一容納槽(31)。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動工具殼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容納槽(31)的底部開設有定位孔(32),所述密封圈(20)凸伸有插入所述定位孔(32)內的定位柱(21)。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工具殼體,其特征在于,兩個所述外殼(10)的至少其中之一設置有用于容納所述密封圈(20)的第二容納槽。
8.一種電錘,其特征在于,包括: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錘,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組件(50)包括齒輪箱(51)和連接于所述齒輪箱(51)的曲軸(52),所述外殼(10)的內壁上設置有用于支撐所述齒輪箱(51)的支撐筋(16),所述擊打組件(60)連接于所述曲軸(52)。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錘,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殼(10)的內壁上設置有隔板(17),所述曲軸(52)設置于隔板(17)和支撐筋(16)之間,且所述隔板(17)上開設有至少兩個通孔(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