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電子煙具,尤其涉及一種加熱模組以及電子煙具。
背景技術:
1、在電子煙具技術領域,微波加熱技術以其便捷、經濟且高效的優勢,獲得了廣泛且普遍的應用。然而,當前微波加熱模組普遍配置有波導結構,這一設計不可避免地導致整個模組的體積相對龐大,極大地限制了電子煙具向小型化方向的發展。
2、為了有效解決模組體積過大這一技術難題,相關技術領域提出了無波導微波式煙草加熱裝置。此類裝置采用傳輸天線等電磁波輻射組件,將微波源所產生的微波直接導入諧振腔,進而實現對發煙制品的加熱操作。但現有的此類技術仍存在顯著缺陷。由于傳輸天線是直接安置于諧振腔內部,在實際使用過程中,傳輸天線會與發煙制品發生直接接觸,這使得傳輸天線極易受到污染。被污染的傳輸天線,其性能會大幅降低,同時還可能導致加熱效率顯著下降。此外,處于諧振腔內的傳輸天線,容易因受到外力作用而發生折斷。一旦傳輸天線出現損壞,將會直接導致該加熱裝置無法正常運行,最終對電子煙加熱功能的正常實現產生不利影響。
3、所以,需要提出一種加熱模組以解決上述問題。
技術實現思路
1、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加熱模組以及電子煙具,可以降低電磁波輻射組件被污染和被折斷的風險。
2、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加熱模組,包括:
3、絕緣件,所述絕緣件具有容納腔,所述容納腔用于容納發煙材料;
4、電磁波輻射組件,所述電磁波輻射組件圍設于所述絕緣件的外表面以形成電磁諧振腔;
5、其中,所述容納腔至少部分位于所述電磁諧振腔內。
6、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加熱模組還包括隔熱件,所述隔熱件套設于所述電磁波輻射組件的外周側。
7、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絕緣件與所述隔熱件的材料相同,所述絕緣件的厚度小于所述隔熱件的厚度。
8、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電磁波輻射組件包括第一天線輻射體、第二天線輻射體以及橋接件,所述第一天線輻射體與所述第二天線輻射體均在所述絕緣件的外表面環繞設置,所述第一天線輻射體與所述第二天線輻射體間隔設置,所述橋接件分別與所述第一天線輻射體和所述第二天線輻射體電連接。
9、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天線輻射體與所述第二天線輻射體沿所述絕緣件的軸向間隔設置;或者,所述第一天線輻射體與所述第二天線輻射體沿所述絕緣件的周向間隔設置。
10、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天線輻射體包括第一天線輻射段,所述第一天線輻射段環繞排布延伸或者往復排布延伸。
11、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電磁諧振腔沿軸向的橫截面的形狀為橢圓形、圓柱形或圓臺形中的任意一種。
12、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絕緣件的軸向長度大于所述電磁波輻射組件的軸向長度,所述電磁波輻射組件沿垂直于所述絕緣件的軸向長度方向上的投影位于所述絕緣件上。
13、本申請實施例還提供一種電子煙具,包括:
14、加熱模組,所述加熱模組為上述加熱模組;
15、電磁屏蔽殼體,所述電磁屏蔽殼體套設于所述加熱模組的外側;
16、第一固定件,所述第一固定件設置于所述電磁屏蔽殼體的一端;
17、第二固定件,所述第二固定件設置于所述電磁屏蔽殼體的另一端;
18、其中,所述加熱模組與所述第一固定件和/或所述第二固定件固定連接。
19、在一些實施例中,當所述加熱模組與所述第一固定件連接時,所述第一固定件朝向所述加熱模組的一側設置有限位槽,所述加熱模組以過盈配合方式嵌入所述限位槽。
20、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加熱模組以及電子煙具中,該加熱模組包括絕緣件以及電磁波輻射組件,絕緣件具有容納腔,容納腔用于容納發煙材料;電磁波輻射組件圍設于絕緣件的外表面以形成電磁諧振腔。容納腔至少部分位于電磁諧振腔內。該加熱模組可以降低電磁波輻射組件被污染和被折斷的風險。在現有的加熱模組設計中,電磁波輻射組件往往直接與發煙材料接觸或距離較近,這就容易導致電磁波輻射組件被發煙材料中的雜質、水分等污染,從而影響其性能和使用壽命。而在本申請實施例的加熱模組中,絕緣件將電磁波輻射組件與發煙材料隔離開來,有效地避免了直接接觸,大大降低了電磁波輻射組件被污染的可能性。此外,在一些傳統的加熱模組中,電磁波輻射組件的結構較為脆弱,容易受到外力的作用而發生折斷。例如,在加熱模組的組裝、運輸或使用過程中,可能會因為碰撞、擠壓等原因導致電磁波輻射組件損壞。而本申請實施例的加熱模組中,電磁波輻射組件圍設于絕緣件外表面以形成電磁諧振腔,這種結構使得電磁波輻射組件得到了更好的保護,減少了因外力作用而被折斷的風險。
1.一種加熱模組,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加熱模組,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隔熱件,所述隔熱件套設于所述電磁波輻射組件的外周側。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加熱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絕緣件與所述隔熱件的材料相同,所述絕緣件的厚度小于所述隔熱件的厚度。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任一項所述的加熱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電磁波輻射組件包括第一天線輻射體、第二天線輻射體以及橋接件,所述第一天線輻射體與所述第二天線輻射體均在所述絕緣件的外表面環繞設置,所述第一天線輻射體與所述第二天線輻射體間隔設置,所述橋接件分別與所述第一天線輻射體和所述第二天線輻射體電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加熱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天線輻射體與所述第二天線輻射體沿所述絕緣件的軸向間隔設置;或者,所述第一天線輻射體與所述第二天線輻射體沿所述絕緣件的周向間隔設置。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加熱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天線輻射體包括第一天線輻射段,所述第一天線輻射段環繞排布延伸或者往復排布延伸。
7.根據權利要求1至3任一項所述的加熱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電磁諧振腔沿軸向的橫截面的形狀為橢圓形、圓柱形或圓臺形中的任意一種。
8.根據權利要求1至3任一項所述的加熱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絕緣件的軸向長度大于所述電磁波輻射組件的軸向長度,所述電磁波輻射組件沿垂直于所述絕緣件的軸向長度方向上的投影位于所述絕緣件上。
9.一種電子煙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子煙具,其特征在于,當所述加熱模組與所述第一固定件連接時,所述第一固定件朝向所述加熱模組的一側設置有限位槽,所述加熱模組以過盈配合方式嵌入所述限位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