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涉及半導體照明,具體涉及一種led燈珠及照明設備。
背景技術:
1、顯色指數(color?rendering?index,cri)是衡量光源對物體顏色還原能力的指標,數值范圍為0-100,其中,cri值越高,表示光源照射下物體的顏色越接近自然光下的真實效果。而隨著半導體照明技術的快速發展和發光二極管(light-emitting?diode,led)的廣泛普及,人們對照明效果的要求也隨之提升,尤其是在醫療照明、博物館照明等場景下,通常需要精確的cri控制。因此,如何滿足不同cri切換控制,提升照明效果,至關重要。
技術實現思路
1、有鑒于此,本申請致力于提供一種led燈珠及照明設備,能夠實現不同cri切換控制,提升照明效果。
2、本申請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種led燈珠,包括:基板,位于所述基板上的電路控制模塊和發光模塊;所述電路控制模塊與所述發光模塊電連接;
3、所述發光模塊包括至少一個第一發光單元和至少一個第二發光單元;
4、所述第一發光單元的顯色指數高于所述第二發光單元的顯色指數;
5、所述電路控制模塊用于響應于第一顯色指數需求,控制所述第一發光單元處于第一狀態,所述第二發光單元處于第二狀態,以及,響應于第二顯色指數需求,控制所述第一發光單元處于所述第二狀態,所述第二發光單元處于所述第一狀態;所述第一狀態包括發光狀態,所述第二狀態包括不發光狀態;
6、所述第一發光單元包括第一芯片和位于所述第一芯片背離所述基板一側的第一熒光層,所述第二發光單元包括第二芯片和位于所述第二芯片背離所述基板一側的第二熒光層,所述第一芯片和所述第二芯片為參數相同的芯片,所述第一芯片激發所述第一熒光層射出光線的顯色指數和所述第二芯片激發所述第二熒光層射出光線的顯色指數之間的差值大于第一預設閾值。
7、可選地,所述第一發光單元的顯色指數高于所述第一發光單元和所述第二發光單元的混合顯色指數;所述第一發光單元和所述第二發光單元的混合顯色指數高于所述第二發光單元的顯色指數;
8、所述電路控制模塊還用于響應于第三顯色指數需求,控制所述第一發光單元和所述第二發光單元處于所述第一狀態。
9、可選地,所述電路控制模塊包括第一控制電路和第二控制電路;
10、所述第一控制電路包括多個第一發光單元貼裝位,多個所述第一發光單元貼裝位依次等間距分布;多個所述第一發光單元貼裝在對應的所述第一發光單元貼裝位上;
11、所述第二控制電路包括多個第二發光單元貼裝位,多個所述第二發光單元貼裝位依次等間距分布;多個所述第二發光單元貼裝在對應的所述第二發光單元貼裝位上。
12、可選地,所述第一熒光層在所述基板上的正投影位于所述第一芯片在所述基板上的正投影中,且所述第一熒光層對所述第一芯片的覆蓋率在95%~100%的范圍內;
13、所述第二熒光層在所述基板上的正投影位于所述第二芯片在所述基板上的正投影中,且所述第二熒光層對所述第二芯片的覆蓋率在95%~100%的范圍內。
14、可選地,所述第一芯片激發所述第一熒光層(121b)射出光線的色溫和所述第二芯片激發所述第二熒光層(122b)射出光線的色溫差小于或者等于第二預設閾值。
15、可選地,所述第一熒光層(121b)包括綠色熒光粉和紅色熒光粉;或者,所述第一熒光層(121b)包括紅色熒光粉和藍色熒光粉;或者,所述第一熒光層(121b)包括紅色熒光粉、綠色熒光粉和黃色熒光粉;
16、所述第二熒光層(122b)包括黃色熒光粉和紅色熒光粉;或者,所述第二熒光層(122b)包括黃綠色熒光粉和紅色熒光粉。
17、可選地,所述第一熒光層(121b)包括綠色熒光粉和紅色熒光粉時,所述第一熒光層(121b)中,所述綠色熒光粉與所述紅色熒光粉的配比范圍包括[10:1,3:1];
18、所述第二熒光層(122b)包括黃綠色熒光粉和紅色熒光粉時,所述第二熒光層中(122b),所述黃綠色熒光粉與所述紅色熒光粉的配比范圍包括[33:1,13:1]。
19、可選地,還包括封裝結構;
20、所述基板包括發光區域;所述發光模塊位于所述發光區域中;
21、所述封裝結構包括封裝層;所述封裝層覆蓋所述發光區域。
22、可選地,所述封裝結構還包括圍壩;
23、所述圍壩環繞所述發光區域設置,且所述封裝層的側邊與所述圍壩靠近所述發光區域的一側搭接;
24、所述圍壩背離所述基板的一側與所述基板之間的距離大于或者等于所述封裝層背離所述基板的一側與所述基板之間的距離。
25、可選地,還包括位于所述封裝結構與所述基板之間的反射結構(14);
26、所述反射結構填充于所述發光區域,且環繞所述第一芯片和所述第二芯片設置;所述反射結構背離所述基板的一側與所述基板之間的距離小于或者等于所述第一芯片和所述第二芯片背離所述基板的一側與所述基板之間的距離。
27、可選地,所述反射結構的材質包括有機硅化合物;所述有機硅化合物的黏度范圍包括1000cp~2000cp。
28、可選地,多個所述第一發光單元和多個所述第二發光單元陣列排布。
29、本申請的第二方面提供一種照明設備,包括如本申請的第一方面所述的led燈珠。
30、本申請的方案中,led燈珠包括基板、位于上的電路控制模塊和發光模塊;電路控制模塊與發光模塊電連接;其中,發光模塊包括至少一個第一發光單元和至少一個第二發光單元;第一發光單元的顯色指數高于第二發光單元的顯色指數;電路控制模塊用于響應于第一顯色指數需求,控制第一發光單元處于第一狀態,第二發光單元處于第二狀態,以及,響應于第二顯色指數需求,控制第一發光單元處于第二狀態,第二發光單元處于第一狀態;第一狀態包括發光狀態,第二狀態包括不發光狀態;第一發光單元包括第一芯片和位于第一芯片背離基板一側的第一熒光層,第二發光單元包括第二芯片和位于第二芯片背離基板一側的第二熒光層,第一芯片和第二芯片為參數相同的芯片,第一芯片激發第一熒光層射出光線的顯色指數和第二芯片激發第二熒光層射出光線的顯色指數之間的差值大于第一預設閾值。如此,通過設置至少一個第一發光單元和至少一個第二發光單元,可以有效實現照明時高顯色指數與低顯色指數的切換,以滿足不同場景下不同顯色指數的照明需求;并且,以led燈珠作為同時具備高顯色指數和低顯色指數的照明單位,結構更加簡單,單一的led燈珠即可從更加微觀的范疇實現不同顯色指數的照明,混光均勻性效果更好,從而提供了更好的照明效果。
1.一種led燈珠,其特征在于,包括:基板(10),位于所述基板(10)上的電路控制模塊(11)和發光模塊(12);所述電路控制模塊(11)與所述發光模塊(12)電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led燈珠,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發光單元(121)的顯色指數高于所述第一發光單元(121)和所述第二發光單元(122)的混合顯色指數;所述第一發光單元(121)和所述第二發光單元(122)的混合顯色指數高于所述第二發光單元(122)的顯色指數;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led燈珠,其特征在于,所述電路控制模塊(11)包括第一控制電路(111)和第二控制電路(112);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led燈珠,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熒光層(121b)在所述基板(10)上的正投影位于所述第一芯片(121a)在所述基板(10)上的正投影中,且所述第一熒光層(121b)對所述第一芯片(121a)的覆蓋率在95%~100%的范圍內;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led燈珠,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芯片激發所述第一熒光層(121b)射出光線的色溫和所述第二芯片激發所述第二熒光層(122b)射出光線的色溫差小于或者等于第二預設閾值。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led燈珠,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熒光層(121b)包括綠色熒光粉和紅色熒光粉;或者,所述第一熒光層(121b)包括紅色熒光粉和藍色熒光粉;或者,所述第一熒光層(121b)包括紅色熒光粉、綠色熒光粉和黃色熒光粉;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led燈珠,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熒光層(121b)包括綠色熒光粉和紅色熒光粉時,所述第一熒光層(121b)中,所述綠色熒光粉與所述紅色熒光粉的配比范圍包括[10:1,3:1];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led燈珠,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封裝結構(13);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led燈珠,其特征在于,所述封裝結構(13)還包括圍壩(132);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led燈珠,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位于所述封裝結構(13)與所述基板(10)之間的反射結構(14);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led燈珠,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結構(14)的材質包括有機硅化合物;所述有機硅化合物的黏度范圍包括1000cp~2000cp。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led燈珠,其特征在于,多個所述第一發光單元(121)和多個所述第二發光單元(122)陣列排布。
13.一種照明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12任一項所述的led燈珠。